[运输人网-卡车驾照]如果刚刚拿到驾照,在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险应不应该赔?这个问题要分很多情况,下面保险查查APP以新获增驾驾照为例,来分析其中一种:
据劳动午报报道,一名女子反映情况称,此前她的丈夫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但入职新公司后由于工作需要,她丈夫办理了增驾手续,申领了大型货车驾驶证。在获得相关驾驶证后5个月后,女子的丈夫在驾驶大型货车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所属公司的大型货车已投商业保险,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该女子的丈夫增加准驾车型的一年内属于实习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理赔范围。
保险公司拒赔到底合不合理?法官颜梅生的分析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分别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另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的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但在2020年最新版条款中,已经删除了实习期免赔这一条)。
如果根据上述规定,该女子的丈夫在实习期内驾驶大型货车,符合保险公司所说的免赔情况。
但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因此,增加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并不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范围。所以,从这条规定来看,女子的丈夫不属于首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员,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拒绝理赔。更多保险案例、查全球十万款保险产品、一键智能管理保单,欢迎访问保险查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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