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纷纷打响蓝天保卫战,各地对重型柴油货车的管控也进一步升级,而这里面首当其冲的就是国三货车。近日,多地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大有加快国三淘汰进程之势!
3月9日,《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京津冀三省市将协同防治大气污染,重点整治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其中,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指出: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测不合格应当及时维修,并按照要求进行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对复检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报告。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沪鲁冀,明令国三限行,河北限国五以下上海市
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车(不含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车和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国三标准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
山东德州:对达不到国四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外埠柴油营运货车,予以依法处罚并实施劝返。
山东安丘:自2020年3月29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限行区域。(限行区域:对东外环以西、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范围内(不含以上道路)所有道路实行限制通行。)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再发放限行区域的通行证。
日前,河北生态环境厅发文称:河北加快建立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与重点用车单位签订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书主要包括:做到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和达标排放要有人管、有人负责,进出单位的所有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列为强制性条款,写入车辆租用或销售运输合同文本等内容。
其实不止这五省,2020年作为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许多省都在力争在2020年底基本淘汰国三车,而这些任务也早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卡友都知道,国家规定货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国三标准是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就算第一批国三车也没开够15年,不能强制报废。
货车的现行报废年限是15年有政策文件为证,但在未来可就不一定了!2019年11月26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授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修订研究启动会,这也意味着未来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会发生变化。 针对货车强制报废标准,会上主要有两种意见:意见一:在传统能源大货车和大客车方面,考虑到环保和安全问题,目前建议缩短大货车、大客车使用年限。意见二:现如今的卡车、客车技术远强于10-20年前,技术升级却要提前报废,这样似乎也并不合理,报废年限延长还是缩短,还需根据车况来定,避免浪费资源。乍一看“意见二”好似很有道理,不过请卡友们注意:“现如今的卡车、客车技术远强于10-20年前”,而国三属于2008年之前的环保排放技术,因此无论是哪种意见,国三车都极有可能被划入“年限缩短”的范畴。
货车报废就像是货车圈的“宿敌”,“新”的排放标准会出现,货车更新换代,如果国三真的离去了,国四国五就会成为“旧”的一方。
据了解,国七排放标准已经开始研究制定;同时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开始对货车“禁燃”(禁止燃油车)问题进行研究,并将在试点成功后制定燃油车退出时间表。
8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开始对禁售燃油车等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燃油汽车禁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车退出时间表。
早在2018年国六标准发布之初,人们就纷纷猜测国三车的命运。尽管经历过限行、禁运、不能年检等种种磨难,但在“15年内不可强制报废”的挡箭牌下,国三车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
但当时间来到2020年,前方是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的严控,多地限行禁运;后方是提前淘汰补贴金额递减的步步紧逼;在未来,新的排放标准以及禁燃令已被提上日程,如今就连“15年内不可强制报废”的挡箭牌也有可能随时变动……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国三车的未来,我想会是“将军迟暮”,它不会“死”,只是“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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