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生效。根据相关要求,自1月1日起,所有进入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的卫星定位终端并接入全国货运监管与服务平台。对于2015年1月1日前,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如未安装卫星定位终端或安装的卫星定位终端不符合相关要求,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终端。
也就是说,目前龙口市500余台重型载货汽车在15年年底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终端并接入省(或部)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目前,开发区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根据统一要求,对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终端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新增许可手续,一律不予办理。
货车联网后,运输企业能够即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运行速度、位置、轨迹等动态,对超速车辆可以发出提示,提醒驾驶员降低车速,对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提醒驾驶员停车休息,能够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企业的货车联网情况将作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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