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首次发布《武汉市卫健委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截止至2月17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2436例(信息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内地31个省区市已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对此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先于1月23日发布1号通告: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这一史无前例的“封城令”发出后,湖北省剩余的16个地区也陆续发布“封城”通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为控制疫情发展采取了壮士断腕般的措施。
除此之外,全国多个地市实施了“交通管制”、“社区封闭”等管控措施,非本地区/社区车辆或人员限制进入/外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14亿人民的心,全国人民都加入了这场抗击疫情的狙击战。
疫情对全国众多行业造成严重影响,据商务部网站公布信息,2019年2月4日至10日,仅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约10050亿元,因此有预测称仅春节期间我国的经济损失单位为万亿。本文将简要分析疫情对于公路行业,特别是对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带来的影响。
收费公路经营收入受到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多重措施以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发展,对收费公路的经营收入造成了较大影响。
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共发出三个阶段关于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通知。
1、应急运输及绿色通道通行车辆免费
原本春节假期免收通行费的对象并不包含7座(不含)以上客车以及货物运输车辆,但目前道路上行驶的货物运输车辆除快递物流车辆外,多为疫情防控及民众生活保障物资的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在六天时间内三次明确上述车辆为优先免费通行车辆。
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发出《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车辆免费通行优先通行》的通知,部署按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指令,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
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运力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对于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的道路运输车辆,要开辟‘绿色通道’,免费优先便捷通行。”
1月30日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并细化具体实施的相关规定。
2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疫情防控重点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说明。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会上介绍了交通运输保障重点医疗和生活物资情况,并公布截止2月2日24时,公路运输车辆向湖北运送口罩、测温仪、防护服、医疗酒精、消毒液、医疗行李箱等疫情防控物资及相关生活物资6.8万吨。截止2月5日,全国高速公路应急物资绿色通行2万余辆次。
2、小客车免费通行时间延长
2020年春节假期,交通运输部为贯彻国务院及党中央对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两次发布通知延长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做好错峰返程和疫情防控工作。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2020年1月24日00:00至1月30日24:00,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
1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的通知》,提出将2020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00,并首次提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免费通行时段延长政策宣传,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2月2日,交通运输部第三次发布公告,将2020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8日24时,并再次强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切实做好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由于当前疫情仍处于高发阶段,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减少被感染几率,更多的民众选择了自驾方式出行,曾经一票难求的多趟列车居然出现了有余票的现象。而为了避免扎堆出行,将道路拥堵或服务区人员聚集的程度尽可能降至最低,交通运输部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上述通知,将原本7天的免费时间最终延长至16天,进一步实现联防联控的目标。
3、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在2月2日发布第三次公告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民正在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再次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即自2月17日0时起,所有合法收费公路上的所有通行车辆均免收通行费,堪称公路免费“史上最长”。这一重大举措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以及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
服务区营业收入骤减
上表为2019年1月交通运输部统计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和货物运输量数据,虽然目前2020年1月的高速公路车流量统计数据还未公布,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日通报,1月23日至2月2日春节期间全国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与去年春运同期相比下降53%。
以陕西省为例,春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路网总流量约487.3万辆,日均48.73万辆,较去年同期下降65.5%,是平日流量的47.8%。其中小型客车465.2万辆,日均46.52万辆,较去年同期下降66%;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旅游线路受监测的路段日均车流量6688辆,较平日车流量下降30.76%,较上年同期下降25%。
由于车流量骤减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关闭,未采取关闭措施的服务区也是门可罗雀,与以往春节假期的热闹景象大相径庭。因此大部分服务区内加油站、超市、餐厅等相关运营收入骤减,对于原本收益就较难覆盖成本的诸多服务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公路项目运营成本的增加
除收费公路运营收入收到较大影响外,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而造成的管理成本增加亦不容小觑。
除全国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延长至2月8日外,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交通主管部门动员全行业力量,按照I级响应的标准,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交叉感染。
在具体措施方面,除了内部做好防控措施外,还包括部分路段设置交通管制,对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实施了体温检测、身份认证、货物检查登记等措施。参与检查的所有人员在上岗前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配备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及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如何能保障通行效率的同时防控感染几率对于经营管理单位来说压力不可谓不大。
另外,交通运输部还提出了“一断三不断”,即确保坚决切断病毒传播的通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疫情防控的应急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已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在服务区、高速出入口、普通国省干线、客运站、客运码头共设置卫生检疫站2万余处,2月2日当天一线投入疫情防控人员约59万余人。
运营成本的增加,再加上免收通行费的多个政策,对于收费公路运营单位来说必须做好资金、人员等应对方案,以顺利度过“寒冬”。
对于在建项目的影响
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建设加大交通投资力度的通知》,提出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复工,除湖北省和其他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地区外,气候条件符合施工要求的,原则上应在2020年2月15日前做好复工准备,力争2月20日前复工。另外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关于工地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于2月2日已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防控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当地统一部署,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复工管理,合理确定复工时间,组织建设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细化人员登记工作,加强沟通联系,避免人员无序流动。
因此,在建工程复工时间将大概率推迟。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预计今年春节后“用工荒”将更加严峻,即使复工时间推迟仍不能保证足够的工作人员按需到岗。
另外对于在建项目和复工项目,《防控通知》要求,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参建单位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工地管理和人员管控,完善管理体系,细化落实责任,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因此,对于部分能够按规定复工的在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防疫工作也将面临着较大压力。
《防控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工地管理,做好环境消毒,确保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场所和施工场所清洁卫生,改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工地可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实名制要求,完善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台账,实行进出工地人员登记制度,做好体温检测、报告和必要的隔离观察。配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改进工程管理方式,鼓励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网络办公、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疫情过后的展望
目前除湖北以外地区新增病例已连续12天下降,相信全国人民参与的这场狙击战胜利在望。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经营收入损失或建设、运营管理成本增加,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甚至施工企业均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出相应索赔。
交通运输部网站对于《免收通行费政策解读|服务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发展》中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是为了公共利益作出的重大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另行研究出台相关配套保障政策,统筹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债权人、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期待相关配套保障政策的出台,以保障公路项目可以更好地建设或运营。
2月13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将“新冠肺炎”疫情明确设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
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文件将“新冠肺炎”疫情明确设定为不可抗力,较好地为投资人或承包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2月3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疫情带来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相信国家后续将出台各项有利政策。公路行业同样要做好准备,疫情过后车流量可能出现短暂的反弹性增长。我们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待本次疫情结束中国经历了短暂休整后,将迎来更加高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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