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国三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5月5日起将在杭州范围内实施国三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
据了解,这次主要针对的是国家第三阶段及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使用柴油燃料的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其中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在通行时间和范围上,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5月5日起,早4:00至晚24:00禁止在当前市区“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
第二阶段,2019年10月8日起,全天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绕城高速)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内通行。
黄标车全面淘汰后,以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货车”)为主的高排放老旧车成为当前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目前,杭州市正常在用汽车为252.6万辆,NOx(氮氧化物)总排放量3.08万吨/年。其中,柴油车23万辆,NOx排放量2.69万吨/年,占在用汽车总排放量87%。在机动车排放污染中,柴油货车排放污染更为凸显。市国三柴油货车仅7.4万辆(不足全市保有量的3%),但NOx排放量达1.2万吨/年,将近全市在用机动车NOx总排放量的40%。
杭州市争取各种措施推动高污染车辆淘汰或更新,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与此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和实际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采取高排放车辆区域限行措施。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