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在长江引航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推进会上,长江引航中心推出十项举措,进一步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据了解,十项举措围绕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展开,包括构建高标准引航服务体系、确保高效率挖掘航道潜能、提供高质量专业技术支撑、巩固江海转运主枢纽地位、支持完善集装箱航线网络、精准化服务港口能级提升、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便利化口岸营商环境、强化高水平本质安全保障、提供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
长江引航中心是交通运输部设在长江的唯一引航机构,机关总部于12月18日迁址南京,进一步统筹引航和航运资源,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区域协同融通发展,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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