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多地空气污染严重,新一轮的禁限行措施也相继启动。此前关于河北地区的禁限行通知,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
如今湖南、山东、河南等各省份的禁限行政策,也已经出炉。卡友可以看一下,有没有自己经常跑的区域:
长沙:全天禁止工程运输车通行
长沙市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2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级)响应措施,要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全天候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严格管控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
启动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
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
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暂停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
株洲: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控
株洲市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2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
其中要求全面实行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控,严禁中重型柴油货车违规闯入限行区域,违规闯限车辆一经发现立即严格查处。
聊城:大宗物料禁用国四及以下货车
近日,聊城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8日0时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其中要求: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在政府划定的高排放禁用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枣庄:城区内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21年11月17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1月17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移动源方面强制性减排措施为: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区(市)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荷泽:城区内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荷泽市自2021年11月1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1年11月17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其中要求: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菏泽市主城区、各县区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临沂:大宗物料禁用国四及以下货车
2021年11月16日11:00临沂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6日19: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其中要求: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 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 12t(含)以上国 IV 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漯河:严禁国四及以下货车运输
漯河市自11月16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机动车管控:
预警期间,全市各路检路查点工作人员要全天在岗执勤,加大过境柴油货车绕行引导和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力度,严禁国四及以下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尾气超标车辆、农用车入市;
重点用车企业和单位,减少物料运输频次,减少公路货运比例,增加铁路货运比例;
严禁使用国四及以下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严禁使用国二及以下标准或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各入市货车冲洗点要安排人员引导车辆进行冲洗,全天运行;
要加强城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
焦作:城区内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经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6日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在移动源减排措施方面要求: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用车单位需在车辆出入口,安装具备车辆牌照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至少一年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次年4月30日。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车停驶20%。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车等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行驶。
西安:大宗物料停用国四及以下货车
西安市于2021年11月16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1月17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亳州:建成区禁止国四及以下货车
决定发布亳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1月16日16时启动Ⅲ级响应。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要求: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行驶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
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砂石料运输车等禁止运输。
鼓励城市建成区外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忻州:过境重型货车绕行城市外侧
2021年11月19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延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其中要求: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建成区道路行驶。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城市(县城)最外侧环线。
进入冬季后,随着大气污染治理难度的加大,对大货车的管控力度也骤增,以上地区限行措施相继出炉后,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地区加入进来。因此卡友们跑车时,要多加注意所在地区的禁限行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上路拉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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