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高速交警上新了一项黑科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该系统可一秒识别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嫌疑。
因疲劳驾驶致人死亡事故,西安高速一年发生23起
3月24日5时35分许,京昆高速陕西西安境内朱雀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货车追尾重型半挂货车,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致驾驶员当场死亡。经调查,小型货车在碰撞前未采取制动措施,具有重大的疲劳驾驶嫌疑。
民警表示,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出现困倦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甚至精神恍惚等生理和心理机能失调,导致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等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更容易因驾驶单调感产生困倦瞌睡,引发交通事故。
西安高速交警统计,2020年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涉嫌疲劳驾驶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共有23起,占总量的53.5%,并且基本上都是大型货车。
新系统上岗一周,查获量与去年全年持平
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了解到,“疲劳驾驶”与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相比,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界定难,致使违法车辆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未得到应有的处罚。为解决这一问题,西安高速交警开始运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该系统能够快速初步识别车辆“疲劳驾驶”违法嫌疑,只需进一步和驾驶人确认即可,大幅提高了查处效率,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据了解,新系统上岗以来(约一周时间),已经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45例,与2020年查处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总量持平。
自动采集对比监控平台数据,1小时发现8车涉嫌疲劳驾驶
4月1日下午,跟随西安高速交警来到京昆高速西汉段涝峪口安全检查站,专项检查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使用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能够快速识别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系统能够自动采集对比货车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并将数据1秒钟回传执法终端,展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详情。
在随同交警执法的1个小时中,发现疲劳驾驶嫌疑车辆8辆,其中因同车有2名驾驶员无法认定违法行为的4辆,确认违法事实进行处罚的有4辆。
疲劳驾驶将罚200元记6分,行车要牢记“逢三必进”
民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在交警执法现场设置了有疲劳驾驶强制休息区,违法驾驶员被交警现场处罚后,再带到强制休息区进行休息,休息20分钟以上的违法驾驶员才会被交警放行。
西安高速交警提示,预防疲劳驾驶,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前要保证充分休息,行车过程中要牢记“逢三必进”,每经过第三个服务区要休息20分钟,活动筋骨、调整状态,就能始终保持充沛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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