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发展到今天,早已不是“民生小事”。“小包裹大民生”,围绕快递服务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从实际情况看,“取件难”成为百姓和快递企业一个共同的痛点:一是取件地点离家比较远,比如单位传达室、社区门卫室,在农村还要到乡镇上取件;二是包裹堆积如山,需要“翻箱倒柜”才能找到自己的包裹。如果让快递小哥送货上门,快递公司则无力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运能压力、人力和时间成本。而且,很多客户白天也不一定都在家。
那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无论客户在不在家,都能将快递送到户呢?或者至少送到村(小区)而又万无一失、方便取件呢?
“国标”说该这么干
快递服务进村到户这一百姓关切的问题将是未来几年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到户”并非一定要亲手将包裹送到每户百姓家,而是要方便百姓就近、随时、快速、安全(包裹安全和疫情非接触安全)取件。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末端设施“按坊建箱、依箱设格、一户一格、智能运维、全天服务”,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依据。
对于邮件、快件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家标准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箱”应该设置在什么地方呢?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5.0.2 条附件明确规定,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以居住街坊(居住街坊是指组成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的基本单元,通常3-4 个居住街坊组成一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为单位设置(详见表1和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没有了步行距离,相当于将“箱”建在老百姓家门口,且属于必须配置的设施,亦即国家强制标准。
“箱”应该设置多少呢?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附表C.0.3 规定,智能信包箱实际上是传统信报箱的升级版,增加了投取包裹的功能,其本质属性还是“信报”,到信包箱中取快递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用邮权利。邮政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住宅设计规范》第6.7.1 条规定,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由此可以确定,智能信包箱是按户数配置的,其最小独立单元为“格口”,即“一户一格”,属于国家强制设立的,建设主体也自然明确。
那么, 智能信包箱与智能快件箱之间的关系如何?简单讲,两者包裹投取功能完全一样, 但信报投取事关国家安全,只能由国家专营。也就是说, 智能信包箱完全可以替代智能快件箱, 反之则不行。因此,可以通过“快邮合作”共同建设。
进村分“六步”
快递服务进村到户需要考虑各个地方的地理环境、交通、人口、经济水平、基础设施等情况,实施途径、方法因地而异,但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共性,可以统一实施。
1. 建设园区,完善网络。在县域范围内,快递进村到户需要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三级网络转运配送体系,缺一不可。具体来说,在县级建立快递转运中心,在乡镇(街道、园区)建立转运分中心,在村居(社区)建立配送站,在居住街坊设置智能箱。县级转运中心可以以“快递园区”的形式建设。从发达地区看,电商、快递和物流基本上都是三位一体,发挥聚集效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 一户一格,规范标准。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智能信包箱行业标准(河北等地有地方标准),但已出台《智能快件箱行业标准》(YZ/T0133-2013),两者功能相似,最小独立单元均为“格口”,可以互相参照。一户一格是强制标准,也是百姓真正的刚性需求,不应该有争议。
在格口大小方面,《智能快件箱行业标准》第7.1.4 条明确了格口大、中、小3 种规格。根据发展趋势,笔者建议全部按大号设置,即宽450 毫米、深600 毫米、高250毫米。这对于一般用户应该够用了。当然,根据实际情况还可增加若干个超大型共享中转格口。
在格口数量方面,根据《智能快件箱行业标准》第7.1.1 条规定,快件箱顶部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800毫米,底部离地不宜小于150 毫米,那么格口能叠加的数量是6 个。一个街坊的最低住宅数是300 套,也就是需要300 个格口。
在用地面积方面,经计算,300个格口占地面积13 平方米。根据行标,投取快件横向距离不小于1000毫米,那么一字排的总占地面积为35.5 平方米。经测算,比较经济的布局如下图所示(毫米单位),至少也要33 平方米,加上设备控制柜和超大型共享中转格口,应该按不低于40 平方米建设。
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坊建箱、依箱设格、一户一格”实际上已经解决了规划和布局问题,直接实施即可。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2018年底出台并实施的,虽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实际执行并不到位,很多应该建设的没有建设,建设好了的也被挪作他用;第三方公司想建设,有些小区或物业不让进驻,或者收费。
以浙江长兴为例,长兴邮政管理局2016年成立至今,一直没受邀参与居住区快递服务基础设施验收,因此需要重新规划和布局,特别是老旧小区。总的思路是,没有建的地方都要建起来,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已经建好并被挪作他用的,要收回并归正用途;室内室外都可以建,室内优先考虑;实在达不到一户一格,加快中转速度,提高使用效率;针对特定用户,还可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当然,前提是要摸清底数。为了加快速度,建议由政府牵头召开会议,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供销联社、邮政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参加,布置调摸任务,发动村居、社区广泛参与。
4. 多方出资,共建共享。所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都涉及较大资金投入。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定,这些基础设施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如果没有建设,从法理上讲,应该由政府买单。而单靠政府、村居(社区)、快递企业或者第三方,资金压力都难以承受。因此,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出资,共建共享。建议由政府牵头推动,运维方提出一揽子方案,各相关部门配合(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参与,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5. 整合资源,降本增效。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可以联合设置,包括银行驿站、物业、超市、水果店、便利店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联合的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用地(用房) 购买、租赁、合租、合营等。同时将智能信包箱与智能快件箱整合为智能快递柜,避免重复投入(包括后台管理系统),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取效率。
6. 购买服务,智能运维。智能信包箱不是一次性建设好就可以了,其运行和维护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包括前端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后台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且是永久性的。让运维企业免费服务,短期可以,长期不行,建议由政府购买服务并纳入财政预算。
“小箱子”背后的“大工程”
快递服务进村到户看似简单,好像只是建几个箱子而已,但实际上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强大的保障体系才能完成。
以浙江省为例。2020 年3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县区快递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在发展目标中,《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建制村快递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每周投递3 次以上,这是快递服务进村到户的基本要求;在空间布局上,《意见》要求构建县、乡( 镇、街道、园区)、村( 社区)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这是快递服务进村到户的前提条件;在政策支持上,《意见》要求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纳入综合交通物流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这是快递服务进村到户的基础保障。
第一,快递进村到户需要有县、乡、村三级网络转运配送体系的强力支撑。建设这样一个体系,没有政府规划是无法实施,也是难以完成的。根据当前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议将该工程项目列入政府“十四五”规划,分3-5 年全面完成。在浙江,根据《意见》规定,到2021 年底建制村快递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等于是2020 年要完成一半以上,时间已经很紧张。
第二,快递进村到户涉及资金、土地、用房等众多资源,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各建制村、社区等众多单位,还涉及物业、超市、便利店等众多利益方,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很难推动。因此需要从县级政府层面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浙江,《意见》也明确要求在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框架内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笔者认为值得借鉴,适当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可。
第三,县、乡、村三级快递网络转运配送体系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特别是快递园区的建设,需要政府从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提供支持,包括建设用地或场地租赁、技术改造投入、税收减免等。在浙江,省政府明确要求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物流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精准支持快递业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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