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商务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文件要求试点城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照《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自评;要求省级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城市落实《专项行动计划》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总结其在推进城乡配送高效发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要求试点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自评,并填报相关材料;要求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政策咨询、行业分析和服务企业的作用,共同做好全国城乡高效配送城市创建和企业培育工作。
《指标体系》的印发有利于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确定全国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50个左右、骨干企业100家左右”的主要目标;有利于指导各地对开展城乡高效配送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利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与模式创新发展;也是检验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成果的重要依据。
《指标体系》分别设定了城市和企业绩效评价指标:
“城市绩效评价指标”着重对试点城市在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发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注重实效性,围绕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技术应用、发展环境4个方面设置了13项指标。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与创新发展实际,围绕网点布局、运作效率、技术应用、绿色发展、模式创新5个方面设置了16项指标。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参与了《指标体系》的调查研究与起草工作,将根据五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会员企业积极申报绩效评估工作,接受全国性、区域性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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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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