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车一直是公路汽运的主力,特别是在大宗货物运输领域,柴油车有着众多的优势。不过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在全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的背景下,柴油机车因为排污较大的原因开始受到限制。虽然目前大多数物流企业的运输车辆首选的都是柴油车,排放标准从国三到国五逐渐提高,对发动机、油品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但很多地方政府仍然对柴油车下了最后通牒。在政策驱使下,相关企业不得不做出调整。
北京:9月21日起六环以内全天禁行国Ⅲ柴油货车!
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交管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9月21日起,北京将在六环路(含)范围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外埠国Ⅲ柴油货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上及以内道路通行。
自2017年9月21日起,在六环路(含)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零时至6时,以下两种车辆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1、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2、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本市及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深圳:异地柴油车限行
全面启动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2017年6月底前,依法禁止轻型柴油车新登记注册及转入,协调市交委、交警等部门逐步实施异地柴油车限行政策;年底前,根据柴油车DPF改造示范实施项目评估结论,配合制定全市在用柴油车安装DPF推广方案和财政补贴政策,发布柴油车DPF特区技术规范和监管法规。
成都:3年后取消燃油车入城证
不仅是柴油车,成都的政策来的更凶猛。2017年7月份成都出台了《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的“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
从2017年的入城证可以看到其不仅价格高昂且存在一证难求的情况,但对于电动车,政府却单独放出了500个入城证,足以看出政府已经开始支持电动车在主城区的货运工作,那么可以想象,如果接下来开始逐步取消柴油车的入城证,也必将会增加电动车的发证情况。
郑州:10月1日起禁止重型柴油车入城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天内重型柴油车禁止驶入郑州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西四环(含)以东,北四环(含)以南,107辅道(含)以西,南四环(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自10月1日起施行。
禁行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车、武警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重型货车。
河北:港口9月底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煤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下方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环渤海集疏港煤炭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要求,确保河北省港口9月底不再接收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同时成立专门督导组对沧州黄骅港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要求有关企业增强大局意识,加快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煤工作进展。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保证港口生产运营的安全稳定。加快场区铁路线布置建设,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制约问题。
要加强与相关客户的协调沟通,采用增加铁路场站布点、协调铁路车皮批复、改装新能源汽车、提高服务品质等方面的应对措施。
天津:集疏港煤炭一律改由铁路运输
根据环保部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年9月底前,天津港(600717)集疏港煤炭一律改由铁路运输。
这已被列入天津市今年环保重点工作20项‘硬措施’之一,将对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每年约有6000万吨煤炭经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由公路运抵天津港,过境车辆近200万辆次。公路运输煤炭主要通过以柴油为燃料的大型货车完成。
一辆大型货车尾气产生的污染与200多辆小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相当,并且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和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明显。
据测算,新举措的实施,每年可为北京市、天津市分别减排氮氧化物超7200吨和近4000吨,减排降污染效果显著。
山东:港口将全面禁止柴油车运煤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根据《方案》,2017年8月1日起,未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不予环检。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及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方案》要求,2017年7月底前潍坊港、8月底前烟台港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各港口企业不再签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合同,运输煤炭的柴油货车一律不得进出港区。提升区域内铁路运输比例,采用LNG等清洁能源运输工具运输集疏港煤炭。
2017年10月1日起,仍然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的,交通港口管理部门责令港口企业暂停煤炭装卸作业,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海事机构不得允许煤炭运输船舶靠港作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销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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